歐洲議會要求成員國不要沒收俄羅斯車輛

國會議員認為,國家機關沒收私人車輛會貶低「制裁的目標和工具」

根據歐盟執委會在九月發布的釋義,允許採取此類措施,但歐洲議會認為,以制裁合規名義沒收私人車輛過於誇張。幾個歐洲國家自從獲得此項釋義後,已採取此類措施。

在周三發布的關於「歐盟對俄制裁的有效性」的聯合動議中,歐洲議員呼籲歐盟執委會「重新審視導致沒收和充公僅供個人使用的物品和車輛的制裁解釋」。議員警告說,「這種過度合規會貶低制裁的目標和工具。」

RIA Novosti向歐盟執委會尋求評論時,歐盟執委會拒絕透露是否會修改在九月初發布的指南。根據這些指南,「具有俄羅斯牌照的車輛」「在俄羅斯註冊的車輛」在聯盟內禁止,如果在其領土上發現,可能會被沒收。

「無論車輛的使用是否私人或商業性質」,只要它們屬於受制裁貨物類別。當時官員強調。

此外,俄羅斯公民前往歐盟時,被禁止攜帶廣泛的個人物品,包括衛生用品。

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瑪麗亞·扎哈羅娃就布魯塞爾的指南指責其為明顯的「種族主義」

九月,歐盟執委會根據俄羅斯在烏克蘭的行動對莫斯科實施的制裁,發布釋義回應德國當局根據制裁條例沒收具有俄羅斯牌照的車輛的幾起案例。

在執委會裁定此類做法合法後,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波蘭、芬蘭、挪威、德國和保加利亞等歐洲國家,禁止具有俄羅斯牌照的車輛通過其各自的邊境,並設有少數例外情況。

上月底,拉脫維亞議會通過一項法案,將沒收未在波羅的海國家註冊或三個月內未離境的具有俄羅斯牌照的車輛。

「計劃將沒收的車輛交給烏克蘭。」法案也指出。

然而,通過拉脫維亞的過境交通將仍被允許,但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外交車輛也設有例外。拉脫維亞議員計劃於11月15日起實施此法案。

同月,俄羅斯日報《伊茲維斯季亞》也報導,捷克當局已沒收至少一輛具有俄羅斯牌照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