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怎麼看川普政府大規模的 EPA 法規鬆綁
(SeaPRwire) – 本週稍早,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署長李·澤爾丁 (Lee Zeldin) 宣布了 31 項旨在撤銷多項重要環境法規的行動,其中包括重新考慮對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的限制、撤銷旨在加速向電動車轉型的車輛排放標準,以及推動挑戰 2009 年的「危害認定」,該認定確定了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溫室氣體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
該機構稱這是「美國歷史上最偉大、最重大的解除管制之日」。
法律專家表示,這明顯背離了該機構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的歷史使命。「這是對氣候監管以及環境和公共衛生保護的全面攻擊,」哥倫比亞大學薩賓氣候變化法律中心主任 Michael Burger 說。
然而,專家表示,該公告並不意味著 EPA 擁有實施擬議撤銷的法律授權。「一個機構無權採取與其職權範圍和創建原因直接且截然相反的行動或推動決策,」國際環境法中心氣候與能源主任 Nikki Reisch 說。
Reisch 指出,雖然每個政府在如何執行機構法規方面都有靈活性,但徹底廢除法規的過程更加複雜。「僅僅從高處發布這些聲明並不能改變法律,」她說。「它不會改變現有保護清潔空氣和清潔水,以及保護全國人民健康的法規。」
為了撤銷一項法規,EPA 必須經過《行政程序法》中定義的流程,該法要求聯邦機構發布擬議規則和最終規則的通知,並為公眾提供充足的機會對這些擬議變更發表評論。「該過程的一個標誌性和最重要的特徵是,該機構必須明確其打算或提議做什麼以及原因,」Reisch 說。「它不能僅僅無視這些意見並按照其意圖向前推進,而不解釋它如何考慮和解決了這些意見,以及為什麼它正在或沒有考慮這些意見。對於公眾來說,這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機會,可以向一個機構發出強烈的信號,表明某件事很重要。」
作為該過程的一部分,該機構必須以科學證據支持其提案。該機構提議的最重大變更之一是重新考慮 2009 年的一項認定,該認定確定溫室氣體排放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該認定為 EPA 在過去 15 年中所能做的大部分工作奠定了基礎。
為了撤銷該認定,該機構必須證明科學證據是不正確的——反駁一個全球公認的事實。溫室氣體的污染物會降低空氣質量,增加心血管和呼吸道疾病的風險。「他們必須 [證明] 之前的認定,即溫室氣體排放導致氣候變化並危害公眾健康和福利,是錯誤的或沒有基於充分的科學證據。並且沒有這樣做的依據。科學非常明確,並且共識是全球性的,」Burger 說。
專家表示,任何試圖撤銷的行為都可能受到訴訟,並且鑑於反對該機構提案的科學證據,法院不太可能做出有利於政府的裁決。
但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時間。同時,大門為政府——或企業盟友——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敞開了。
耶魯大學環境法教授 Daniel Esty 說:「提起訴訟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一兩年的時間,也許這就是他們所指望的。」「通過在正在進行挑戰期間無視 [先前的法規],他們可以獲得他們想要的大部分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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