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維持同性伴侶獲得房屋福利的資格

香港一家法院周二維持了兩項早前裁決,支持向同性伴侶提供資助房屋福利,這對香港LGBTQ+社群而言是另一個勝利。

該決定駁回房屋委員會針對早前裁決的上訴,早前裁決指出房屋委員會部分政策違反了平等權的憲法權利。

其中一項政策不承認在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有資格申請公共租賃房屋作為「普通家庭」。另一項則排除同性結婚伴侶作為擁有資助公寓業主的配偶,不被界定為「家庭成員」和「配偶」,因此他們無法享有異性戀伴侶享有的聯合佔用和擁有權。

上訴法院法官表示,這種差別待遇「是一種比大多數案例更嚴重的間接歧視,因為同性伴侶永遠無法符合這個標準。」

這項裁決預計將對同性伴侶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目前,香港只在某些方面承認同性婚姻,例如稅務、公務員福利和家屬簽證。過去幾年,隨著社會對同性婚姻日益開放,許多政府讓步都是透過法律挑戰取得的。

上月,香港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項里程碑性裁決,認為政府應該提供一套框架來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參與其中一宗房屋福利案的李先生在Facebook表示,感謝法院的裁決,希望房屋委員會不會再上訴。

組織香港同性婚姻平權在Facebook上表示,這項裁決顯示,公共政策應該保護每個人的利益,免受基於性取向的歧視。